合同瑕疵履行的
赔偿责任规定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1.当瑕疵履行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守约方有权利要求
解除合同,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涵盖直接损失与
可得利益损失。
例如,购买特定设备用于生产,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致生产停滞,无法按计划交付产品,这就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
2.若瑕疵履行未让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但对合同履行的质量、期限等方面产生影响,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像修理、更换、重做等。
若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同样要给予赔偿。
比如,交付的服装部分存在做工瑕疵,虽不影响整体穿着,但影响销售,商家可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并
赔偿损失。
3.要是瑕疵履行是由于违约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赔偿范围应包含守约方因瑕疵履行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4.对于因瑕疵履行而产生的后续费用,像因修复瑕疵而增加的费用等,违约方也需承担。
总之,合同瑕疵履行的赔偿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综合判定,以此来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李向小何提供一批优质电子产品。然而,小李交付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瑕疵,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导致小何无法将产品投入市场销售,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小何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小李却认为瑕疵不严重,不同意解除合同和赔偿。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李的瑕疵履行致使小何的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根据相关规定,小何作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小李赔偿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
2、由于小李的瑕疵履行是既定事实,且该履行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李应承担因自己
违约行为给小何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因瑕疵履行产生的后续修复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