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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时间:2025.03.2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34人
律师解析:
以下这些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1.借款合同
需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
采用书面形式能防止纠纷发生。
比如,甲借给乙一笔钱,若有书面合同,就能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因金额、还款时间等产生争议。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能避免租赁期间双方权利义务模糊不清,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像房屋租赁,若租期超六个月却无书面合同,易在租金调整、维修责任等方面出现扯皮。
3.建设工程合同
涵盖工程设计、施工、价款等多方面。
书面形式可更好规范合同履行。
从工程规划到交付,书面合同能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技术开发合同
对技术成果归属、使用等作出约定,书面合同更具确定性。
企业间技术合作,书面合同可清晰界定成果归属,避免后续纷争。
5.保管合同
尤其保管贵重或大量物品时,书面形式可明确保管责任。
如寄存贵重珠宝,书面合同能确定保管条件、期限等,保障物品安全。
6.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中,书面合同有助于明确双方责任和运输细节。
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书面合同,可约定运输路线、货物保护等内容。
书面形式可作证据,纠纷发生时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达成借款口头约定,小朱借给小李一笔钱,但未明确利率和还款期限。小胡将房屋出租给小丽,租期八个月,同样未签订书面合同,后来在租金调整上产生分歧。小静承接小朱的建设工程,也未订立书面合同,工程进行中对价款支付问题出现争议。各方因此陷入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小朱与小李未签订书面合同,导致权利义务不清晰,易引发争议。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需书面订立,小胡和小丽未签书面合同,致使租金调整等问题无明确约定,产生扯皮。建设工程合同书面形式能规范履行,小静和小朱未签书面合同,价款支付易出问题。书面合同可作证据,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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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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