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
甘迎春律师,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责任心、细心、耐心“的工作态度,全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要专长: 1、民事代理、刑事代理、行政代理、参与仲裁:包括调查取证、分析案情、指导诉讼、代理诉讼、代写起诉状、代为参加庭审、代为调解等诸多事项; 2、担任单位和自然人的常年顾问,包括建立规范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劳资合同的制订、审查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代理因工资、工伤事故、社保、辞退等引发的劳动纠纷,代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等。 3、非诉类事务:法律审查、拟订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调查、律师见证、代办境内外法律事务、进行法律培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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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名称变更或法人代表更换时,无需重新签署合同或购买职工工龄。这些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效果,因为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签署时的双方意愿和条件,而非后续的公司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因此,企业在这些情况下无需采取额外措施。

招标投标结束后,合同主体变更若符合法定条件则有效。确认合同变更效力需满足:行为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遵守法律其他特殊规定。

合同主体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因此无需重新签订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名称变更或人员变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然而,如果各方出于某种原因希望重新签订合同,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名称变更并不会导致合同失效,各方仍需按照原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

在企业法人变更时,原合同仍具法律效力。有效的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愿真实明确;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即为合法有效。

在企业法人变更时,原合同仍具法律效力。有效的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愿真实明确;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满足这些条件,合同即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