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挪用非法款项罪,就是
国家工作人员借着职务便利,把公款挪给个人用。
要么拿去搞非法活动,要么挪用
数额较大去营利,要么数额大超三个月没还。
认定得注意:
主体得是国家工作人员,像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搞公务的那些人。
挪用的得是公款,包括国有财产和
集体财产。
得有擅自挪作他用的行为,没经过合法批准。
要是把救灾等款物挪给个人用,导致福利发不了,那
处罚会更重。
要是涉嫌了这罪,得赶紧向
司法机关自首,配合调查,这样才有机会从轻或
减轻处罚。
案情回顾:小胡是某国有单位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便利,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将单位公款20万元挪出。他将其中5万元用于个人参与的非法赌博活动,另外15万元用于投资一家店铺企图营利。单位发现账目异常后展开调查,小胡的行为浮出水面,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1、小胡作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挪用非法款项罪的主体要求。
2、其挪用的是国有单位公款,属于
挪用公款行为。
3、未经合法批准擅自挪作他用,满足构成该罪的行为要件。尤其部分款项用于非法活动,部分用于营利,更符合
犯罪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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