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当事人来说,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既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法院来说,由于排斥司法管辖权的原因已经消失,法院对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具有管辖权;于仲裁机构来说,因其没有行使仲裁权的依据而不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仲裁协议的效力独立于合同,一旦在合同中确立,不会因合同解除而失效。即使原合同关系终止,只要双方存有争议,仍可依据仲裁条款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确保了解除后纠纷解决的法律途径。

合同有效性与可撤销性的关键差异在于起源、认定程序、法律效力、违法追究和适用期限。无效合同自订立起即无约束力,因严重违反生效条件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已生效但允许通过发现瑕疵后行使撤销权,使效力暂时或永久消除。

合同有效性与可撤销性的关键差异在于起源、认定程序、法律效力、违法追究和适用期限。无效合同自订立起即无约束力,因严重违反生效条件不可补救;而可撤销合同已生效但允许通过发现瑕疵后行使撤销权,使效力暂时或永久消除。

仲裁协议应包含:各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此意愿需明确、共同、真实、自主;仲裁事项需具可仲裁性和法律依据;选择合适的仲裁委员会并明确载入协议。这三点确保了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为纠纷的公正、高效解决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