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告诉你诉讼时效期到了以后,欠债的那个人就可以找借口说他不还钱了。意思就是要是借条上面的债务过了这个时效期的话,那借给人家钱的人可就要小心,债主要求还钱的话,对方是有权利拒绝的。不过,如果那个欠债的人在时效期过后又答应还钱,或者是自己主动把钱还给别人了,那么他就不能用时效期过了来当借口,也不能要回他已经还掉的那些钱。

刑事立案后追诉时效届满,是否还能否追回借款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刑事案件通常具有相应的追诉时限限定。然而,在超过该追诉时限后,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将不再受到相关部门的追责和调查。

对于被指控为诈骗罪的案件,虽然理论上有可能请求撤销案件处理,但这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其中之一便是在案件的性质决定其情节轻微、无需对犯罪嫌疑人实施进一步的刑事追究措施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此类操作。另外,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犯罪嫌疑人已经离开人世,那么这样的情况也将会导致案件得到撤销的处理。

若已逾越刑事诉讼时效期,通常情况下司法机关将无法予以立案。在学术上,所谓的“刑事诉讼时效”即是指由刑事法律所设定的,对那些潜在的犯罪者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法定期限。而当这一时效届满之后,就可理解为我们无法再对该名犯罪者施以相应的刑事责任,也即已经超越了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对于那些已经过了刑事诉讼时效的罪犯,我们无需再对此类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超了法定追诉时效,就不会再立案侦查或起诉了,但也有特殊情况。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责任的期限,过了这个期限原则上就不追究了。不过,如果案件已经立案侦查或受理了,犯罪人逃避侦查审判;或者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报案,而司法机关应该立案却没有立,那就不受时效限制了,还是可以立案侦查和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