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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人唯一住房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吗

时间:2025.02.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326人
律师解析:
1.欠款人唯一住房在特定条件下可申请法院执行。
若住房超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范围,法院可行使执行权
比如被执行人有其他居住房,或住房面积明显过大等情形。
2.对于生活必需品住房,如仅一套普通居住房且面积小等,通常不轻易执行。
这样做是为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基本居住权益。
3.总之,能否执行欠款人唯一住房要依具体情况而定。
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以确保执行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李向小胡借款后逾期未还,小胡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偿还欠款,然而小李拒不履行。小胡申请强制执行,发现小李仅有一套住房。小胡认为该住房面积较大,超出生活必需,要求法院执行;小李则称这是唯一住房,执行会让其无家可归,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住房超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范围,法院可行使执行权。此案件中,小李住房面积较大,若超出其生活必需,法院可执行。
2、但若是生活必需品住房,通常不轻易执行。法院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以保障被执行人基本居住权益,确保执行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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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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