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劳动仲裁裁决异议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开庭时间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案件情况和法院工作安排来确定。一般来说,立案后1到2个月内会开庭,但实际日期可能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的补充等因素而有所调整。对于复杂的案件,开庭时间可能会延长。

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有异议并上诉后,开庭日期由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工作进度来定。一般来说,立案后一到三个月内会有答复,但这个期限不是固定的,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和法院压力等因素的影响。

申请劳动仲裁延期审理后,仲裁院应当在45天内作出裁决。如果案件复杂,仲裁委员会主任可以批准最多15天的延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因此,劳动仲裁案件最迟应当在60天内完成裁决。

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在45天内做出裁决。但要是情况复杂或者出现特殊情况,经仲裁委主任批准,裁决时间可以延长,并且会书面通知当事人,最长延长15个工作日。所以从申请到仲裁结束,整个流程最长可能要60天。

从立案开始计算六个月内。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