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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在合同期内不租了属于违约吗

时间:2025.02.1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241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商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租,那就是违约。
2.合同就像是双方约定的小规则,双方得按照合同说的去履行自己的义务。
要是合同明确写了租赁的时间,承租方没经过出租方同意就提前不租了,那就是违约。
3.出租方有权利让违约的那方承担违约责任,像交违约金赔偿因为提前不租而带来的损失之类的。
4.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要是合同里写了可以提前解除的条件,并且承租方满足了,那就不算违约;
还有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比如突然来的大灾难,导致没法继续租了,也不算违约。
5.总之,得具体看看合同条款到底是咋写的,才能判断商铺在合同期内不租到底算不算违约。

案情回顾:

小朱将商铺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然而在租赁期刚过半年时,小李未经小朱同意便提出不再续租。小朱认为小李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责任,小李则坚称自己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按照合同约定,承租方应在规定租赁期限内履行义务,小李未经小朱同意提前不租,初步判断构成违约。
2、但需进一步查看合同条款,若合同中有提前解除的条件且小李满足,或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无法续租,那么小李便不算违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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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属于工商局管理。工商局只协调处理合同范本内的条款对错和合同是否有效措施,如果出现的是经济上的纠纷,那就只有上法院解决,走起诉流程。 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 更多>>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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