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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遗产儿媳妇是否也有份

时间:2025.01.12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056人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形下,儿媳妇对婆婆的遗产并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下面来具体分析一下相关情况:
一、法定继承层面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从法律条文的具体界定来看,儿媳妇并不在这一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之内。
这意味着,在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分配婆婆遗产时,儿媳妇通常是不能直接参与继承的。
二、特殊情况分析
1.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若儿媳妇在生活中对婆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法律赋予了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婆婆遗产的权利。
这里所说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着较为具体的内涵。
在经济方面,儿媳妇需要对婆婆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等给予主要的支持;在生活照料上,要对婆婆的日常起居、饮食等方面进行精心的照顾。
比如,儿媳妇长期陪伴在婆婆身边,照顾其饮食起居,支付大部分医疗费用等,这种情况下就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2.遗嘱指定:如果婆婆在生前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将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遗产留给儿媳妇,那么儿媳妇便可以依据这份遗嘱,继承相应份额的遗产。

案情回顾:

婆婆去世后,遗产分配出现争议。小朱作为儿媳妇,认为自己长期照顾婆婆,应分得遗产;而小胡等婆婆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则认为儿媳妇无法定继承权,不应参与分配。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层面看,依据《民法典》,法定继承人范围不包括儿媳妇,所以一般情形下小朱不能直接参与婆婆遗产的法定继承,遗产应按法定顺序由配偶、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分配。
2、若小朱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在经济上对婆婆生活、医疗费用给予主要支持,生活上精心照料,那她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3、若婆婆生前通过合法有效遗嘱指定遗产留给小朱,小朱可依遗嘱继承相应份额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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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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