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记录能告小三还钱吗
时间:2024.09.18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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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之下,依据转账记录,原配完全有权利追究小三的法律责任并请求其退还相关款项。
具体来说,若所转款项属于夫妇间的
共有财产,且此种转账行为未经配偶之明确批准,则此时,原配有权并且应该向小三提出归还此款项的合理要求。
原因在于,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
法规规定: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内,夫妇双方共同获得的下列各项资金,皆视为夫妇双方的共有时产,应由夫妇双方共享所有权:
(1)
工资及奖金收入;
(2)劳务付出所获取的回报;
(3)企业运营、对外投资的盈利;
(4)
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但排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中所列情况;
以及(5)其他凡应归属夫妇双方共享的资产。
在此基础上,夫妇对于共有时产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力。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为了提升
诉讼成功的概率,在进行法律行动时还需提供相关
证据,用以证明相应的转账行为的具体性质及原始目的等关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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