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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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是终身合同。在某些情况下,它也是可以解除或终止的。例如,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此外,如果用人单位遇到经营困境或破产等情况,也可以停止履行合同。同时,劳动者也可以提前30日书面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满足法定要求。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绝对的,双方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是法律上两种不同的合同状态。前者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允许权益方终止合同并溯及既往;后者则不具溯及力,仅表示未来法律效果的结束。然而,实践中两者常被混淆,现行法律对此并未明确区分。"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相对模糊。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的义务如下:1、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2、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3、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等等。

合同解除与终止是法律对合同效力的两种不同处理方式。解除基于约定或法定条件,具有溯及力,自解除日起合同失效;而终止通过法律程序设定未来消灭点,不溯及既往,不恢复原状。尽管合同解除可能蕴含终止,但现行法律并未特别规定合同终止,其效力与解除存在区别。

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均导致合同终止,但定义与效力不同。解除合同源于当事人单方或双方意愿,使债的关系消亡,具有溯及既往效果;而终止合同侧重于合同履行完毕或各方意愿消除制约,仅对未来产生效力,不恢复原状。解除合同可溯及既往,部分已完成履约可能需要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