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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该如何计算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22人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房屋产权乃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房产所有者所享有的一系列权益的汇集与整合,具体而言,便是指他们对于所拥有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各种权利的综合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房屋产权乃由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两个层面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有效期被界定为永久,然而土地使用权则会因为相关法规的限制而呈现出40年、50年或者70年不等的差异。
至于房屋的使用权年度,则是从房地产开发商获取土地使用证的那一刻起便开始计算的。
消费者购入商品房之际,其房价的定价因素中即包括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因此,当业主获得产权之时,他们自然也就同步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而该土地的实际使用年份也是自这一时刻算起的。
然而,在商品房销售的整个过程中,原本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开发商将会无条件将权力移交至购楼者手中。
举例来说,如果某房地产商在3年前已经成功地取得了土地证,那么对于购买此类别墅的消费者来说,他们的实际土地使用权年限实际上就被压缩了3个年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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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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