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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067人
律师解析:
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及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双方协商处理。在发生经济纠纷之后,买卖双方应尽可能保持冷静,坐下来认真地进行商谈。违约的一方需以真诚的态度解释自己的行为,说明违约的原因,使对方能够了解事情的真相。在此过程中,双方可以适当做出一些妥协,最终达到和解,消除彼此间的分歧。其次,他人调解处理。当经济纠纷发生后,双方可能会各持己见,互不相让,无法达成谅解。此时,就需要双方都十分信赖的第三方出面进行调解。调解的实质与协商并无太大差异,最终的解决方案仍需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同意方可生效。再次,指定机构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若日后出现经济纠纷,自愿将其交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或者在纠纷发生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共识,指定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仲裁是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仅限于在合同中已经设定仲裁条款的经济纠纷才可适用仲裁。此外,如果纠纷发生后,双方协商未果,第三方调解也未能取得双方的认同,那么买卖双方为了尽快解决问题,便可冷静地达成仲裁协议,然后向专门的仲裁机构,或者临时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司法机关审理。司法机关审理即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无果、调解失败且未能达成仲裁协议时,只能由司法机关介入到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之中,作出最终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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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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