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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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是指合同各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法律、价值观,导致对方可能遭受经济损失,合同目标可能无法实现。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支付违约金,本质上反映社会责任,旨在维护公正与稳定。违约方需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给付违约金的条件就是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购房者在房地产交易中,因诸如延期交房、合同无效、设计变更未得同意、产权证缺失、贷款落空、面积误差较大、房屋质量问题、隐瞒抵押或欺诈信息(拆迁房)等情况,有权依法退房。退房时,购房者须正式通知开发商,后者须在接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房流程,包括解除贷款合同,并全额退还购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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