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购房定金与意向金在法律层面上有何显著区别两者间所产生的约束力有所区别:首先,从性质角度来看,意向金实质上可以理解为合同预付款,并未具备定金罚则的效力。因此,对于涉及此类争议的案件,可以依据相关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意向金可以被退还给买方;然而,定金却具有多种担保形式,例如承约定金、违约定金以及立约定金等等,这些都将对买卖双方形成约束。

签购房意向书付定金时,要把房屋情况、价格、交易方式、交房时间说清楚,还要把定金的性质(是立约定金还是订约定金)说清楚。违约责任也要写明白,别嫌麻烦,最好用书面形式把所有协议都记下来。要是不放心,还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让他们看看条款合不合法,这样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退款政策如下:1.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申请退款。2.若商品与描述不符,可申请退款。3.若未收到商品,可申请退款。4.若因个人原因退货(需在平台规定的时间内且商品未损坏),可申请退款。符合以上任一情形,均可申请退款。

购房定金能否退还取决于各方行为。未经许可预售下,开发商需退还;购房者未签正式合同则定金不退;卖方提前转售则双倍返还。已签正式合同,按约履行则可转为楼款或收回。违约情况下,遵循“定金不退”或“双倍退”原则。如因条款共识未达成导致未签约,卖方全额退款。若签约条件变更导致违约,不论买方卖方,定金可能不退或双倍退还。

尽管定金一般不退,但在特定情况下可退款:开发商提前将认购房产售予他人导致无法签合同,应双倍返还;开发商无销售合法凭证或合同无效,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因合同内容争议未涉及认购书核心条款,协商不成,开发商退还定金;若意向书关键条款模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开发商需退款。但若开发商已合法预售,购房者拒签则无权请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