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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郊买房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25人
律师解析:
当您在理性购买商品房之际,一般都会与卖方签订住房买卖合约。然而,在此过程中,各种纷繁复杂的争议与纠纷难以避免,那么应当如何妥善地予以处理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请允许我次序井然地为您归纳总结以下五种常见的解决途径以供参考。首先,自然而然地从建立买卖双方的友好协商关系着手。协商解决无疑是应对买房合同纠纷最为普遍且行之有效的策略;其次,不妨尝试寻求中介方对买房合同纠纷进行公正、合理的处理。在当今社会,通过中介方进行购房已经逐渐成为广大民众的首选方式之一。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众多具备资质认证的房屋中介机构会积极主动地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提供担保服务。因此,在面临买房合同纠纷时,您不妨首先请求中介方介入调解和解决,然后再按照约定由中介机构依法追究涉事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再次,您也可以向上属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尤其是在您发现卖方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房屋,或者住宅的建筑质量等方面存在显著瑕疵的状况下,向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报告便显得尤为必要;最后,如果在买房合同纠纷中,您发现卖方涉嫌伪造房地产权证或实施其他欺诈行为,您有权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并交由其依法处理。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将案件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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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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