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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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延期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租金损失。具体依据购房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责任。若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依法索赔。若合同未详述,可参照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通常延期超三月,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租金,以弥补租房成本。

在特殊情况下,合同双方有权解除合作关系。若存在恶意拖欠租赁费用之行为,出租方有正当理由行使其收回房屋的法定权利。当租赁期限内,居住者未能按照约定的周期及标准支付租金,且在出租方进行催告后的十五日之内仍未付清所拖欠款项时,出租方可依照法律规定,合法解除与该租赁合同的关系。

若属于蓄意拖欠房租之情形,出租方有权行使取回房屋之合法权益。对于住宅用房而言,若承租者累积达三个月未能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在经过出租方的多次催告之后,如在十五天内仍然未能支付租金,在此种情况下,出租方可依法解除租赁合同。

租户迟付租金,业主有权请其工作单位或社区发函催促,并给予宽限期。若宽限期内仍未收到租金,业主可依据合同追索欠款,甚至有权收回房屋。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手段,也提醒租户应尊重合同,按时履行义务。

面对房东催缴房租,租客困难时应协商解决,房东宽容对待可能的暂时资金问题,以维系关系。但对恶意欠租者,房东需强调法律责任,并寻求社区或警方协助。如调解无果,法律途径(法院)成为解决分歧的最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