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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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进行撤销,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撤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呢?比如存在欺诈、威胁、重大误解等情况,都可以作为撤销合同的理由。当然了,其他法律中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可以作为撤销合同的理由。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若存在可撤销情形,如因误解、欺诈、胁迫或利用对方困境等因素导致合同成立,依法赋予撤销权。此类情况还包括法律特别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协议双方达成共识,那么他们便可在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前提下撤销该合同。然而,若出现诸如重大误解、欺诈行为、压迫胁迫以及明显不公等异常情况时,受到损害的一方有权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以撤销此份合约。

要实现房屋交换,首先需开发商同意,这可能涉及非标准化的房屋交换协议。交易前需撤销原备案,过程严格,需提供购房合同、备案表、房款收据、身份证明、《商品房备案撤销申请表》及交换协议等。撤销后,购房者可选新屋重新备案并办理按揭。整个过程可能耗时七个工作日。房管局政策旨在防止炒房。具体细节和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房屋买卖合同涉及已完工房屋的买卖,双方直接转移所有权;而房屋预售合同是开发商在获证后销售未完工房屋,需预先付款,预售合同是正式买卖合同的前身,签字后生效并具法律强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