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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购房资格可以付定金吗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01人
律师解析:
未具备购房资质情况下,已缴纳定金的一般可予以退还。如在签署《房地产销售协议》后,由于颁布限制购买政策而导致买方原先拥有的购房资质被取消,此时买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且定金应全额返还给其。然而,若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协议》前已存在限制购买政策的话,则买方理当承担主要责任,此时购房定金可能无法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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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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