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因各种商务往来引发的纷争屡见不鲜。倘若遭遇此类事件,我们大可通过调解机制来寻求解决之道。然而,在启动调解程序之前,
当事人需向指定的调解机构
递交详细的申请文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处理涉及商业问题的
纠纷时,调解协议应明确列明以下几个要点:包括申请方与被申请方的
身份信息、纠纷的核心焦点以及相关
证据等。
法律依据:
《商业经济纠纷调解试行办法》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申请调解的,应当向调解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单位、职务和住址;
(三)争议的主要事实和证据;
(四)调解请求和理由。
第十四条调解机构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后五日内用书面答复是否同意调解。对不符合规定的或者被申请人答复不同意调解的,调解机构应当自接到申请书或答复书之日起七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后逾期不作答复的,应视为不同意调解。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