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仅在一方
当事人出现严重
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作为相对方,他人才具备提出解约合同的权利。然而在实践中,一旦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通常情况下,
购房者并未享有立即取消合同的权能。然而根据双方签署的
合同条款规定,若开发商稍感延迟地履行其合约义务且经过了合同规定的期限后仍无法交付房屋,那幺此时的购房者就拥有解约合同的权限,同时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先前支付的首付款及同期利息,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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