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遭遇房产开发商以
欺诈手段坑骗
购房者时,购房人有权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撤销相关合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将有权让开发商退还所购房屋,而开发商也应按照约定,归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应计利息,同时还需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数额一倍的
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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