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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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所引起的争议解决途径主要涉及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个方面。首先,我们来看协商。这种方案要求交易双方在保持友善关系的前提下,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这无疑是最好的处理办法;第二点,调解。

1. 协商:该方法需要合同各方在保持和谐融洽气氛的前提下,进行积极沟通和交流,以探讨出最佳的纠纷处理方案。 2. 调解:若合同当事方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共识,可以寻求有关机构的调解协助。

第一,协商。在此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将会在确保互谅互让和友善原则的前提下,共同协调解决可能存在的争议,这无疑是最理想的方式。 第二,调解。如果合同当事人无法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他们有权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

协商、调解、仲裁及诉讼。首先,协商乃是解决此类问题最为理想且常见的途径,双方需要在公平透明的氛围下,就合同内容进行互相沟通和协商,以期达成共识。其次,若经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双方可以选择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

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首先,协商合作式解决方案:购房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以建立和谐共识为前提,通过互相协商的方式来化解矛盾,这无疑是最为理想且效果显著的方式。其次,调解解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