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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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可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寻求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倘若该房屋尚处于保修期限内,则开发商理应承担起修复工作上的义务。当然,若购房者选择自我修复,也请确保维修方的费用清单清晰,以便开发商能够按照协议履行相关赔偿责任。若房屋质量问题属于其他特殊场合,理应对案情加以认真分析,以确定最佳的处理方式。

如若无法取得一致,业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房屋建造完成后的五年内,因质量瑕疵产生的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遭遇房地产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要求赔偿。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发商未履行义务时,购房者可申请强制执行。依法维权,保障自身权益。

合同约定罚款按约定比例(通常20%)缴纳,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时,罚款比例最高不超过30%。因开发商原因逾期交房,60日内按日以千分之三计罚,逾期达或超60日,罚款升至千分之五。

若开发商违约,购房人可选择撤销合同并索赔损失。如不行使,可依合同规定申请仲裁或起诉,要求开发商履约。若开发商仍拒不履行,购房人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