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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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产后解除买卖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但退房事宜无明确法律规定。当开发商实质性违约时,购房者有权解除合约、退房并要求赔偿。常见违约情形包括: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房屋存在严重构造质量缺陷无法修复或未达到品质标准、因开发商失误无法获取房屋所有权证。在这些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购房后退房无明确期限要求,但开发商违约时,购房方有权解约并索赔。违约情形包括:逾期交房超过固定期限、房屋存在严重结构性质量缺陷无法修复或未达到品质标准、因开发商过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这些情况下,购房方有权选择退房并维权。

买房人在以下情况有权要求退房:开发商未按合同期限交房构成根本性违约、合同因开发商手续不全而无效、开发商未经书面同意擅自更改房屋设计、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超过规定比例、房屋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或影响正常使用。在这些情况下,买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退房可行性与风险提示:1. 购房者可与开发商沟通洽谈,寻求双方接受的退房解决方案。2. 合同中有退房规定或符合法律前提下,向开发商发出有效退房通知,通知被接收即解除买卖协议。3. 未达到退房条件,通常无法退房;强行退房需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退房权利与操作提示:1. 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可与卖家友好协商解除购买协议。2. 合同中设定解除条款,发生后及时通知卖家退房,通知送达即完成退房流程。3. 未满足退房条件,通常无法退房;强行退房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