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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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式强制执行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部门所做出的法律裁决,针对被告实施的一种法律强制性措施。这种强制性质独特的执行方法,完全由人民法院法务官员秉持着法律文书中所明确规定的尺度来进行执行,并强制被申请执行者服从,以履行其特定的执行任务。

强制执行是法院依据法律裁决对被告采取的强制性手段,由执行人员按法律文书规定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关于是否可以对开发商的在建楼盘进行执行,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购房因开发商过错可申请退房,无需支付违约金,开发商需担责。涉及七种情况:逾期未交付、合同无效、擅自改设计、面积误差超3%、房屋质量差或产权不清。如购房者主动退房,需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无明确约定则协商解决。

建筑企业应对建设单位延迟支付工程款的策略:优先进行有效交涉和催讨;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运用支付令或法律诉讼(包括仲裁)维护权益。如合法权益受损,需提交详细诉讼请求并配合法院程序;案件审结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诉讼费用。

在购房过程中,首先应选择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开发商,签订正式详细的预售或销售书面合同。确保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时支付房款并保存支付凭证,同时督促开发商按期交房及办理过户。面对房屋交易风险,如司法查封等问题,购房者须规避明知故犯的高风险行为以免丧失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