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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纠纷找谁协调解决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81人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产销售合同纠纷问题时,当事人可以寻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相关行业监督机构的协助与支持。处理此类问题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平等、互惠和协商一致为主导,通过协商途径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充分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考虑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调解援助,以期通过第三方的介入,化解矛盾。倘若以上步骤均无法实际解决问题,也应依据房屋销售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以及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向指定的仲裁机构争取公断裁决。若情况更为复杂,未能通过上述途径解决问题,则建议尽快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以便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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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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