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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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交易纠纷的判决取决于具体案情,原告需提出有力证据,被告无反证则原告胜诉。判决应公开或非公开宣布,判决书需及时发放。二审需全面审理,根据情况维持、改判或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二审法院不得再次发回。当事人享有申诉权,离婚判决生效前不得再婚。

协商、调和、仲裁及诉讼。1、协商:当合同各方在保持友好关系的前提下,彼此协商处理纠纷,此乃最为理想之方式。2、调和:若合同各方可商议未果者,经申请后可由相关机构派员进行调和,例如某方或双方为国有企业时,可请求上级机构出面协调。

协调,和解,仲裁以及司法程序。1. 协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下,协商以寻找纠纷的合理解决方案,这被看做是最佳的处理方式;2. 和解:若合同当事人均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并协商一致,他们可以选择请求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分别为协商、调解、仲裁以及由法院提起的诉讼。1、协商解决法:当合同的各方参与者基于友好合作的基调,深思熟虑地展开讨论以解决纷争,那么这种方法无疑是最为理想和有效的。2、调解解决法:倘若合同各方无法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便可考虑请求相关的专业机构介入调解。

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房屋面积误差处理应依约执行;若无明确约定或模糊不清,3%以内的误差按原合同价结算,买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但误差超过3%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已付房款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