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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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人士可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退还定金之共识;(2)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顺利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则有可能需要房地产开发商返还定金。在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商品房退房程序规定:购房者书面申请退房后,开发商应无条件全额退款,并负责解除与贷款银行的合同手续。若手续未完,开发商需继续支付贷款本息。开发商负责执行购房款返还事宜。双方应遵守规定,保障购房者权益。

若您欲收回收购订金,首先可以尝试与卖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退款途径。另一方面,若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卖契约无法顺利签署,定金有望被卖方返还给您。倘若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您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并返还定金。

无产权房屋纠纷可通过洽谈协商、调节处理、仲裁决断、行政手段和法律诉讼解决。协商是常见方式,调节处理由第三方机构介入,仲裁决断由仲裁机构依据法规裁决,行政手段用于调解无效或投诉,法律诉讼是最终解决途径。各种方式相互补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购房者权益。

如遇到需要退房的情况,可与销售方达成一致解除合同,或根据合同中的退房条款发出退房文件来解约。如不符合退房条件,可能暂时无法退房,强行退房可能触发违约责任并需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