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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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所有权纠纷相关法律新规定的执行与实践为了遵循各项相关法律准则的严格要求,我们必须明确知道变更不动产物权时需在物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手续的办理,这是决定物体权是否有效变化的关键所在。根据相应的法律明文规定,不动产物权的确立、改变、转移以及废弃,都需要经过依法登记后才能产生效力;反之,则无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效力,除非法律另有特异性规定为准。

房地产纠纷的行政处理流程是如何进行的针对各类房产争议纠纷,我们得以运用广泛的解决措施包括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行政处理乃至诉讼程序来妥善予以化解。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当事人不愿意进入和解或调解程序,又或者是和解与调解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我们还可以依据已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进行申诉。而在没有建立仲裁协议或是仲裁协议被宣布无效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救济。

农村房产买卖纠纷的法庭判决如何得以执行在法院实施执行行为过程中,如果遇到被执行人有房产可供执行,那么房屋当然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农村住房这一类特殊房产,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了买卖方面的限制条件,即仅限于出售给本村村民。

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解决:一、自行协商:双方直接对话,争取和解。二、社区或专业机构调解:找第三方协助,以公平原则促成和解。三、仲裁:选择仲裁机构,依据仲裁协议解决争议,高效且保密性强。四、法院诉讼:将争议提交法院,由法官裁决。这四种策略各有优缺点,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性质和自身意愿,选择最适合的解决方式。

房屋产权纠纷可通过法院解决,包括权利确认、交易、装修等。拆迁争议需政府裁定,上级或同级均可。单位内分房争议由单位或行政部门处理。员工离职单位可收回公房,争议可民事诉讼。建筑审批失误或环境污染可申诉或行政诉讼。违章建筑及其纠纷可作为行政或民事案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