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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谁来管

时间:2024.09.20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44人
律师解析:
关于楼宇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我们建议您先确认该建筑是否处在房屋质量保修期限之内;其次,最好与开发公司进行适当的磋商交流;此外,还应当向相关规划部门进行检验及备案申报,而楼宇质量的全面评估工作还是应当寻求专业化的技术服务机构来完成比较妥当。若出现楼宇质量问题时,可以寻找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甚至是各类其他组织部门的帮助。对于广大购房者而言,他们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所订定的具体条款对比房屋中出现的各种质量问题,以便根据合同规定向开发商提出相应的修复需求以及赔偿请求;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无法顺利交付使用,或者房屋在交付之后经过严格的质量验证结果证明其确实未能达到标准,那么这些购房者将有权利要求退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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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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