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时间:2024.10.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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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跨区域
离婚办理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协议离婚与
诉讼离婚。
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中任何一方可前往另一方
户籍所在地区
婚姻登记机构进行
离婚申请。
申请通过后,将获得
离婚证书,正式终止夫妻关系。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选择诉讼离婚,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应
管辖法院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如一方离家满一年以上,则应由原告所在地法院负责。
诉讼
离婚步骤包括:
(1)撰写上诉书,收集相关
证据;
(2)按规定
递交上诉书及证据至适格法院;
(3)法院判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4)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尽快向对方传送上诉书副本;
(5)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向双方送达
传票;
(6)法庭听取双方辩解,同时允许各方聘请律师或其它专业人员
代理;
(7)法院依上诉要求及举证情况,裁决是否批准
离婚及
财产分割、子女
抚养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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