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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时间:2024.10.2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060人
律师解析:
跨区域离婚办理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若选择协议离婚,夫妻中任何一方可前往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申请
申请通过后,将获得离婚证书,正式终止夫妻关系。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选择诉讼离婚,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应管辖法院进行处理。
具体而言,如一方离家满一年以上,则应由原告所在地法院负责。
诉讼离婚步骤包括:
(1)撰写上诉书,收集相关证据
(2)按规定递交上诉书及证据至适格法院;
(3)法院判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4)收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尽快向对方传送上诉书副本;
(5)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向双方送达传票
(6)法庭听取双方辩解,同时允许各方聘请律师或其它专业人员代理
(7)法院依上诉要求及举证情况,裁决是否批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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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云雁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杨云雁律师,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擅长劳动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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