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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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购房者提出退房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时,房地产公司需在15日内全额退款,并协助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手续。在此期间,房地产公司还需代购房者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当房地产公司收到退房通知后,应立即办理退款手续和还款手续。若房地产公司未能按时履行上述义务,自第16日起,每日需按购房款的千分之一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

如果在还没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下遇到了纠纷,先别慌!建议你先跟对方好好沟通,心平气和地商量,看能不能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要是沟通了还是没结果,那也别怕麻烦,按照法律规定来,你可以选择调解这个途径,要是之前有签过书面协议,也可以根据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记住,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才能确保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哦!

购房支付定金后,若突然放弃购买,定金无法退还。同样,如将房屋资料交给中介后终止交易,需承担中介费用,也无法退还。因此,购房前建议与对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以确保双方推进交易并最终签署正式购房合同。定金作为保障合同顺利签订的重要措施,通常在意向书或预售书等文件中设定类似条款。

购房者的退房资格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判断,主要包括:逾期交付、合同无效(开发商证件缺失),设计变更未获同意,无法取得产权证,贷款受阻,面积误差超3%,房屋质量问题,卖方隐瞒抵押,虚假销售,拆迁房误售,房型参数不符合约定,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购买目的无法实现等情形。

房地产开发商在交付房产时需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等法定文件。买卖合约解除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付超合理期限、开发商手续不全影响合同合法性、擅自改变房屋设计、买方无产权证明、贷款未获、面积误差大于3%、房屋质量不达标、隐瞒抵押、欺诈预售许可、隐瞒拆迁安置房身份、户型与图纸不符或尺寸超标,以及因不可抗力导致购房目标无法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