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观德律师事务所
穆晓艳律师,民商法研究生,现为观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同时也是银川律师行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银川市医疗与健康产业专业委员会委员、宁夏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承办过大量的诉讼、非诉业务,拥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擅长公司治理、投融资和法律顾问工作,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专业特长包括:金融资产处置、重大民商事案件、企业法律事务论证与操作;公司股权治理;企业经营法律风险评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具有很强的司法实践和商务运作能力。穆晓艳律师思维敏捷,勤奋严谨,诚信执业,公道正派。对于接手经办的案件善于研究、总结,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独有的法律思维方式和案件处理方法。曾服务于宁夏乾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宁夏分行、中宁县中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天均起重机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宁夏卓冠工贸有限公司、宁夏金磐工贸有限公司、北京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宁夏)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银川巨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宁夏爱之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宁夏蚁创云储科技有限公司等,穆律师对于案件脉络的把握清晰精确,对于案件走向的判断准确到位,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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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欠债不还是个民事责任的问题,真正需要承担坐牢的那种刑事责任,可不是因为欠了债不给这么简单~除非是你在诉讼的过程中有什么干扰司法程序的行为,比如你不肯遵守法院的判决又或者你有别的非法行为,才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当你输掉判决后,被告的资产如果足够偿付欠款却拒不支付时,他或许就得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

起诉涉及到拖欠债务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案件,理所当然地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法定权限范围之内。当原告与涉案事项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冲突,同时也明确地指控了被告的身份,并且提出了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时,便具备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

提起诉讼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要求,诸如原告需与案件存在直接利益关联性、明确的被告身份、具体的诉讼主张及充足的事实依据、合理的主张理由,以及该案件应属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并受案法院具有管辖权等等。若欠债人因债务问题遭受起诉,则原告(债权人)与被告(欠债人)之间显然存在直接的利益冲突,故欠债人完全有资格成为被告接受诉讼。

一般来说,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即使债主通过打官司胜诉了,要是欠钱的人没有及时还钱,也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这种纠纷主要是通过民事手段来解决,目的是保护债主的权益,让欠钱的人把钱还上。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而是更注重经济赔偿和债务清偿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