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立即咨询
针对贷款房屋遭遇拆迁的问题应如何处理首先,针对尚未偿还银行贷款的房产面临拆迁该如何处置的问题,存在以下两种主要解决途径:第一种是选择货币补偿方案,而第二种则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详细来说,如若所购置的房产属于银行抵押品且在拆迁过程中选择了货币补偿的方式,可与抵押权人重新商定以设立新的抵押权或请求清偿旧有的负债。

拆迁安置房通常无需贷款,因补偿充足。贷款条件包括本地居留证明、稳定公积金缴款记录(一年或六个月,视情况而定)、实际房屋拆迁项目、安置房作为抵押、良好的财务和信用状况,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两类安置房区别对待:重大市政工程配套房不可贷款,其他中等价位商品房可按揭。

1.房产拆迁时,如有银行贷款未还,须先偿债。若房产被拆且贷款未清,银行抵押权可能因抵押物消失而消失,但银行仍享有优先受偿权。业主应在获得拆迁赔偿后优先还款。 2.拆迁方在业主清偿银行债务后才能进行拆迁。货币补偿业主,拆迁方需协助还贷;产权置换业主,需转为安置房并重签贷款协议。

1.房产拆迁时,如有银行贷款未还,须先偿债。若房产被拆且贷款未清,银行抵押权可能因抵押物消失而消失,但银行仍享有优先受偿权。业主应在获得拆迁赔偿后优先还款。 2.拆迁方在业主清偿银行债务后才能进行拆迁。货币补偿业主,拆迁方需协助还贷;产权置换业主,需转为安置房并重签贷款协议。

关于安置房能否抵押贷款的问题,需视情况而定。若安置房已取得有效房产权,且无禁止销售、转让的特殊规定或限制已届满,则具备抵押贷款资格。但需注意,安置房是为妥善安置被拆迁住户而建造,其转让交易须在取得房产证书后进行。抵押贷款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确保贷款如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