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康台律师事务所
李小龙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天水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与仲裁委员会委员,曾在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北京允卓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现为甘肃康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律师企业法律事务及诉讼业务经验丰富,在执业期间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的某会所装饰工程仲裁案为被告避免损失450万。办理的包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通过分析案件,梳理证据,根据事实和法律和受害者家属谈判,赔偿标准由110万降到85万,保险公司赔付80万,被告仅赔偿5万元,并取得了家属谅解书,案件未起诉也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办理了多起工伤赔偿案件,均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办理的多起民间借贷均取得了胜诉结果,办理的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未构成伤残且年龄超过60岁,误工费等各项主张均得到了支持,获赔10万余元。办理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老板从最初愿意赔偿6万余元,为当事人争取到赔偿款17万余元。办理的婚姻家事案件一审调解离婚及离婚案件中原告请求支付夫妻共同债务10万元,对方的起诉被依法驳回。起诉的原配起诉小三不当得利的案件也取得了胜诉判决,婚约彩礼纠纷案件、追索劳务费案件均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同时李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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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给你科普下。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的第六百六十九条说在签贷款合同的时候,借款人得乖乖听贷款人的话,把该给的信息都给人家咯。也就是说,如果贷款人让你填担保人的信息嘛,那你就得填。所以嘞,到底要不要有担保人这个事儿,其实主要还是看贷款人和借款人他们俩怎么商量的。要是贷款人没提出来,那借款人就不用操心担保人的事了。

如果你的借条上没写清楚保证期间是多长时间的话,或者说约定得模棱两可,那保证期间就是从你还债期限结束后开始算起,大概有半年。另外,如果你和欠钱的人在借条上没明确你们什么时候要还这个钱,也就是说你们约定得很模糊,那么保证期间就会从你要求他还钱的那个时间段开始算起。所以如果你的借条上没写明期限,那担保人的责任就要按照上面说的这些来确定保证期间了。

借钱给别人的话,最好还是签个书面协议,不过,人家两个普通人之间,如果觉得没那个必要,那就不用搞得那么正式了。这句话里其实也没说清楚,借款合同里面是不是非要有担保人才行。所以,要是你跟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上没提到担保人这个事儿,但你们俩私下里有别的约定,而且这个约定又合法的话,那这份借款合同就是有效的。不过,要是借款合同上连担保人都没提,那以后出了问题,要确定谁来承担担保责任可就有点麻烦了。

依据我国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之规定,已满18岁者享有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独立作出各种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这表示,在无其他相关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已成人(18周岁以上人群)可担任贷款借款的担保人。然而,针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士而言,除非他们拥有稳定、可靠的个人劳动者薪资收入,且被认定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无法作为贷款的担保人。

倘若在借贷合同中未提及担保人相关事宜,依照我国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来看,若保证合同内对于保证形式未作具体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则应依据一般保证原则来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换言之,若借贷合同中未明确指明何人为担保人,则默认为采用一般保证的方式进行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