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
改名必须要经过对方同意。对于
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末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
身份证、孩子的户籍、
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
保证书或申请人
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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