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又反悔的属于违反合同约定,买家可以按照以下做法维权: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做了明确的约定,买家可以按约定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并且,通常是要求卖家退回房款,并且可以主张一些赔偿等。

签署房屋买卖合约后,若卖方因故不愿出售,即构成违约,需按合同支付违约金。买方有权要求继续执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任何一方,需承担继续履约、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卖方收取定金后未签合同,欲终止交易时,需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定金的两倍。根据法律规定,若卖方未履行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虽未签合同,但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尽量仅退还已收款项以解决问题。

房产交易中,买卖合同违约责任通常为购房总价的20%,但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宜超30%。特殊情况下,若违约金过低,法院或仲裁机关可提高;若过高,可降低。预售房屋合同一旦盖章确认,即具法律效力,双方需遵守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手房解押后,买家突然反悔,怎么办?别担心,有两种解决办法。 首先,尝试与买家友好协商,看能否达成共识。 其次,根据二手房交易协议条款,妥善处理此事。但如果买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作为卖方,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保护下,您的房产交易将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