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
预约、咨询委托,请加张卫平律师微信:135 2846 4154(手机同号)。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现为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报业集团旗下财联社特邀智库专家、在民事方面,擅长经济合同等民事纠纷的处理;主修经济法,对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有深入研究,对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经验丰富;为多家大型企业从事常年企业法律顾问,审核经济合同,规避法律风险,对涉及房产纠纷产、经济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商务谈判和家庭婚姻纠纷等方面丰富的实务经验;特别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案件,有自己独特的观点,且被全国大量法院采纳,有大量的实务疑难案例,且其观点大部分均被全国各大法院采纳,在全国各地有大量的顾问单位;在刑事辩护方面也功底深厚,办理过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在全国各大法院积累了大量无罪、罪轻的案例,得到了当事人家属和社会的一致好评。具有厚重的人生阅历和专业知识铸就了高深的专业水平。系本次热搜案件“2.5亿银行存款不翼而飞案”的承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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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准文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书罪,既遂影响重大。刑法规定:一般违法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罚金2万-20万;情节恶劣者,刑期三年以上十年下,罚金5万-50万。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伪造、变造、转让相关证件,将面临刑事处罚。个人犯罪,如情节轻微,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2万-20万);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罚款上限提高至50万。单位犯罪则对企业进行罚金,对直接责任人执行个人刑罚。

擅自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将受法律追诉,定为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情节较轻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二至二十万元;情节恶劣者,将面临更重刑罚。

我国法律对伪造金融机构批准文件罪设定了最高三年徒刑和二万至二十万元罚金的惩处。而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如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范围在五万至五十万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