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屋租赁精选解答 > 济南已入住或待入住廉租住房的经审核不再符合新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怎么处理

济南已入住或待入住廉租住房的经审核不再符合新年度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怎么处理

时间:2024.10.27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971人
律师解析:
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申请将现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物业费标准按照其收入对应的档次缴纳;
2.腾退现有住房,若符合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条件的,可申请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保障;
3.申请调换住房,若原住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后,保障家庭缴纳租金确有困难,可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的可调房源内申请调换租金较低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已入住和确定房源待入住的廉租住房户,经审核仍符合我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其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已入住和确定房源待入住的廉租住房户,经审核不再符合我市2012年度确定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的,可选择以下方式:申请转为公共租赁住房,其租金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按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腾退住房,腾退后符合租赁住房补贴条件的,可申请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原住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后,保障家庭和单身人员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的可调房源内申请调换。
已取得201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的家庭和单身人员,其租赁期限、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按照上述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家勇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张家勇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工学和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具备文理工全方位的综合知识背景,对各领域纷繁复杂的法律纠纷能更深入的理解和分析。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为家事、民商法律事务,系盈科北京总部家族财富传承法律业务部核心成员。2008年至今已执业17年,依托盈科律所全国第一大所的规模化和专业化优势,办理了大量涉及婚姻、继承、房产、合同纠纷等案件。执业理念为勇于探索,不畏艰难。对于争议案件敢于表达独立的观点并付诸行动,敢于就刑民交叉等疑难案件寻求突破。曾经办理的北京某快递公司丢货拒赔案坚持推翻不保价按运费倍数赔偿的“霸王条款”,让快递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委托人。因此接受中央电视台和《中国消费者报》等众多媒体采访,并担任腾讯网消费者维权法律顾问专家。曾经办理的张某凤通过某大型房产中介公司诈骗1800万案的刑民交叉疑难案件,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寻找到突破口为受害人追回损失。在家事纠纷中处理过京东期权分割、涉外婚姻财产分割等疑难事务。在执业生涯中服务客户广泛,涵盖国铁集团、北京控股、凯胜移民等各类型企业及个人。在办案同时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力所能及为广大群众基本法律权益的维护和普法宣传贡献力量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