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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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补偿项目繁多。对于开垦的荒地和荒山,如果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则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而其中的青苗补助以及地上附属设施如建筑物、构筑物等的补偿,则依法归开垦者所有。这样的规定确保了征收过程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保护了农村集体和开垦者的合法权益。

土地征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经严格审批后由县级及以上政府公告并实施。征收前需调研土地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将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公示至少三十天,充分听取意见。

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无偿且不可逆地归国家,使用权益则由征收执行政府控制。尽管如此,所有权仍从集体转为国家。除非原所有者获得国家审批或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否则无法重新获得使用权。无论时间多久,原所有者都无权再次使用。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是政府为公共福利或行政管理目标采取的具体行政措施,涉及行政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就征收土地和赔偿事宜的协商。因此,该协议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其引发的争议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将被征收土地权属归谁,有没有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