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
刘余律师,云南权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具有独特的思维模式和洞察力。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特别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劳务纠纷,债务追收,劳动仲裁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见解和办理方式,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广泛的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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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之间存在如下显著差异:首先,二者本质属性存在差别:正当防卫乃是对不公正行为的直接回击,亦即可表述为正义对抗非法之举;而紧急避险则是在面临两种权益相冲突时,选择保护较大权益的策略,此即所谓的“舍小保大”原则。

在法律规定下,未满18周岁的人士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一旦未成年者遭遇非法侵害时,他们可采取自我保护性的措施进行反击,只要其行动未超出必要程度,即可被视为正当防卫行为;而若其行为超出此范围,则将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行为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处罚时应予以从轻或减免处理。

正当防卫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出于自卫且行为确实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但是却导致了严重的损害后果,这就会涉及到应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应对该情节予以适度灵活处理,考虑实施防卫行为的背景和环境,并适当减轻或免除其刑责。

对于防卫过当行为导致人员死亡且行为人自动投案的情况,若行为人主观方面含有恶意意图,可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在此基础上视情减轻、从轻甚至豁免处罚。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绑架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在实践中,对于绑架罪,法律并没有认可其存在正当防卫的可能。因为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