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康台律师事务所
李小龙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天水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与仲裁委员会委员,曾在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北京允卓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现为甘肃康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律师企业法律事务及诉讼业务经验丰富,在执业期间办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的某会所装饰工程仲裁案为被告避免损失450万。办理的包某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通过分析案件,梳理证据,根据事实和法律和受害者家属谈判,赔偿标准由110万降到85万,保险公司赔付80万,被告仅赔偿5万元,并取得了家属谅解书,案件未起诉也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办理了多起工伤赔偿案件,均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办理的多起民间借贷均取得了胜诉结果,办理的交通事故赔偿当事人未构成伤残且年龄超过60岁,误工费等各项主张均得到了支持,获赔10万余元。办理的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老板从最初愿意赔偿6万余元,为当事人争取到赔偿款17万余元。办理的婚姻家事案件一审调解离婚及离婚案件中原告请求支付夫妻共同债务10万元,对方的起诉被依法驳回。起诉的原配起诉小三不当得利的案件也取得了胜诉判决,婚约彩礼纠纷案件、追索劳务费案件均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同时李律师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中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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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是是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或者是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中国现有法律制度并未规定解除成年亲属间亲子关系的具体程序。对于未成年子女,若父母离异,可通过变更抚养权让亲子关系自然中断。而当孩子被依法收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法定亲子关系即行终止。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亲生父母一方,或子女一方,都无法脱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子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是脱离不了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因此脱离父子关系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作为儿女仍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对于父母子女关系,只有拟制血亲关系才可依法解除,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不存在解除父母子女关系;若亲生父母将子女送给他人抚养的,只是消除了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仍然属于父母子女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