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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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开发商“一房二卖”,优先签约的买家有权主张执行合同,若未能获得房产,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权。买方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

针对开发商“一房二售”,优先签约买方可依据法律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产;若为可撤销或无效合同,买方可在知情后一年内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追偿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可能主张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两卖”时,率先签约购买者被视为有效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若合同存瑕疵可撤销或无效,购买者可在一年内诉诸法律撤销合同,要求退还已付购房款、利息及最高一倍赔偿。

房地产开发企业若出现一房二卖,有效合同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原合同交付房产。而处于可撤销或无效合同状态的买家,自得知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诉求开发商退还全额购房款及利息,且可能要求赔偿不超过已付购房款总额一倍的经济损失。

“一房二卖”即卖家与两位买家分别签售同一房产。当冲突出现时,依据过户登记先后,优先完成申请的一方将享有更优权利。据此,区分购房者权益优先级需参照各自请求过户的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