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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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后员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在企业破产后的清偿期内,只要其依然存续并对员工权益造成侵害的情况下,员工皆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利益。而在此过程中所作出的劳动仲裁裁决,其所确定的支付责任便转化为相应的债权人权利。

鉴于个人独资企业在其注册过程中并不要求提供实收资本,自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施行以来,公司注册的实缴制度已被更为灵活的认缴制度所取代。

个人独资企业股权变更须遵循的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条件需遵循以下规范:首先,股权转让行为必须符合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条款。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其章程乃由唯一股东在创立之初所制定;其次,转让方与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中的价款、其他相关事项等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最后,双方应共同前往公司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确保公司法律地位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方对于本企业的所有资产都享有绝对的所有权,其所涉及到的所有权益均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公正且规范的转让或者继承操作,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股份显然具备了转让的可能与必要性。

“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然人独资的形式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的性质定位,它是由不超过五十名的股东共同投资设立而成,每一位股东都要按照其实际承诺的出资额度向该公司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同时,公司还需要依靠自身全部的资产来对其所形成的债务负责。在此之中,有限责任公司包含了国有独资公司和其他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