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衢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衢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衢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 担任江山市政协委员、江山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衢州仲裁委仲裁员、民建江山市第二支部主委、浙江民建法律服务团副团长等社会职务。 团队主要开展刑事辩护、***业务。长期从刑事辩护工作,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办理了较多的取保候审、不予起诉、判处缓刑案件。在服务行政机关过程中,积累行政复议、诉讼、和解经验,联合盈科其他分所开展“***”业务,为人民群众发声、监督政府工作,为法治中国作贡献 办理的重大案件(部分) 1、某国有企业员工被指控串通招投标罪(涉黑涉恶案件),经辩护,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2、陆某某组织卖淫一案,经过辩护,作为股东的陆某某被认定为从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10年); 3、张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一案,公安起诉意见书认定的金额为50多万,经辩护,法院最终认定金额为7万元。 4、廖某某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涉案公民信息数量达100余万条,经辩护,判处缓刑。 5、余某某涉嫌强奸一案,经辩护证据不足构成犯罪。 6、协助企业刑事控告职业经理人职务侵占,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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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六十八条说的咱们平时说的借钱给别人,然后到时候再还给人家,还有这期间的利息都算在里头的那种叫借款合同。这个合同就得用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写下来才行,当然,如果是两个朋友之间私下说好了的,那也没问题。但要是真的出了这种借款还不上的事儿,那借给了钱的那个人就可以要求欠他债的那个朋友按合同上写的那样把钱还给他,还要加上利息。

恋爱期间的转账行为,如果有明确标注是借款,那么出借人有权依法追讨。但是,如果是基于婚姻条件的赠与,比如聘金、嫁妆,那么即使在未婚的情况下,赠与人也可以索回。然而,对于爱意表达的普通赠与,比如节日红包、纪念日礼物,通常情况下是无权追回的。

情侣之间的财产往来,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要是转账属于借款或者涉及违法内容,一般是可以追回的;如果是无条件的赠予,想要追回就比较困难。如果能够证明转账是借款,而且有证据支持,比如聊天记录、借据等,在法律上就可以视为借款关系,对方有还款的义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背着对方负债的情况需要谨慎对待。如果这笔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得到了双方的同意,那么它就属于个人债务,对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双方共同的意愿,那么无论对方是否知道这笔债务的存在,夫妻双方都有可能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需要仔细审查债务的性质和用途,以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没有借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起诉,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