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韩静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以来,一直以良好执业道德和出色的专业水准为目标,坚持对客户、对社会、对法律负责的执业原则,“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尽可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客户争取最大的权益、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擅长:婚姻家事纠纷、房地产纠纷、遗产继承、房屋拆迁安置、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实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与经验,全力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了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执业以来已经成功代理各类民事案件,曾帮助客户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剥离了几十万的债务、在房屋买卖合同案件中,为深受一房二卖困扰的买受人争取到了价值上百万的房产归属权、在房屋确权纠纷中帮助客户争取到了争议十几年的一套价值上千万的房屋;在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中成功帮助客户争取到房屋所有权;在离婚诉讼中通过多次与对方谈判,为客户争取到上千万的财产利益。同时在委托刑事案件(贩卖毒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协助组织卖淫、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职务侵占、盗窃、诈骗等),担任刑事辩护,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无罪,罪轻,不起诉、取保候审等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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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开支突然增加,或者抚养方的财务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抚养方可以申请调整抚养费。不过,为了保证合理性,建议在情况稳定后,比如半年到一年,再去申请变更,这样可以确保请求的正当性和必要性。

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通常需要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共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如果需要法院裁定,则需要亲自前往法院递交文件。建议双方在达成共识后,按照当地规定准备并报送所需文件。

无论离婚多久,只要抚养方或双方生活、抚养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均有权申请抚养权变更。首先,双方可协商,如达成一致,可能改变抚养权;否则,需通过法院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证据和法规进行裁决,对判决不满者可上诉。

可以申请迁户。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如果仅仅是变更孩子的户口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局,如果离婚手续没有办,就需要先办离婚手续再办户口迁移,办理户口迁移是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在子女抚养权变更中,协商或法律手段解决争议。法院倾向于支持以下变更请求:一方因健康原因无法抚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害;子女年满八岁并自主选择跟随有能力的非抚养方;存在其他法定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