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
陈旭玲,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十二年,办案理论功底深厚,代理案件认真负责,思维敏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11年-2015年曾在重庆固德律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至今执业于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办理大量的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承办了大量暴力伤害、盗窃、抢劫、非法经营、涉毒涉黑类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刑事辩护及非诉讼业务。执业以来,还承办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民工、低收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在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劳务者受害等案件中争取到了合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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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基于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并不影响一方合理行使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在子女抚养费纠纷中,拖欠方须依法支付,但不得以此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若探视权受阻,欠费方仍有权依法维权,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双方权利需平衡,保障子女利益。

给付抚养费是男方应该履行的义务,而探视孩子是男方的权利。两者不能相互联系。男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你不可以阻止他探视孩子,也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不能因被剥夺探视权就拒绝支付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独立的问题。应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探视问题。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拒绝执行探望判决或裁定的人,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

1.收入稳定,抚育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若抚养两名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度提高,但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水平,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特殊情况如抚养人身体不佳、经济压力大,可适当调整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