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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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了购房意向书后,如何进行退房操作针对购买房产的消费者而言,若于签署选购房协议书后产生退房意愿,首选途径应为与卖方进行充分协商以达成共识;其次,需关注选购房协议书内是否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条件条款并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此外,还需要审查卖方是否严格遵循该份协议书的各项义务,例如,因卖方未能按预约日期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引发的退房问题;再者,购买人拒绝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原因也可能涉及到正式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分配不公或不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的条款;最后,开发商方面是否严格按照选购房协议书中所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同样需要予以考虑。

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签署后一般不能撤销,订金也不能退还。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对各方都有约束力。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并交定金后,通常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但是,如果在认购书签订后的两个自然日内,购房者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书面提出解除认购书和退还定金的请求,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若购房者未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解除认购书,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特殊情况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开发商私自转卖选房给第三方,未获销售资质或合同无效,协商条款冲突致合同不能签,以及意向书中关键约定不明确导致签约失败时,开发商需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但若购房者的放弃购房行为无法律依据,开发商无需退款。

特殊情况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开发商私自转卖选房给第三方,未获销售资质或合同无效,协商条款冲突致合同不能签,以及意向书中关键约定不明确导致签约失败时,开发商需退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但若购房者的放弃购房行为无法律依据,开发商无需退款。